綦江区《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》发表时间:2022-08-01 15:16 主要内容: 一、发展壮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(一)引进培育龙头企业。力争到2025年,全区现代建筑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,建成重庆市一流装配式建筑智能制造基地。 (二)加快建材产业园建设。 (三)强化原材料供给保障。 (四)支持科技创新和新产品研发。 (五)培育装配式产业人才。 二、加大装配式建造应用推广 (六)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规模。 (七)推进我区3D打印试点示范。 (八)严格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管理。 (九)推广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。 三、强化相关政策激励支持 (十)完善招标制度。 (十一)给予财税支持。 (十二)给予金融扶持。 (十三)支持基地建设。鼓励装配式生产企业申报国家和重庆市装配式产业基地,被认定为重庆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;被认定为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。 (十四)支持试点示范。预评价装配率在50%—65%的项目,给予100元/平方米标准补贴;预评价装配率达65%以上,给予150元/平方米标准补贴。 (十五)给予规划扶持。 (十六)放宽资金监管。 (十七)给予商品房预售支持。 四、营造产业发展良好氛围。 (十八)落实组织保障。 (十九)优化监管服务。 (二十)加强宣传引导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