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发表时间:2025-01-20 15:18 近日,生态环境部发布《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》,我们看看有那些值得关注与思考的点。 一、国家层,关注推动长江流域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带。 稳步推进长江经济带各省市生态共治,优化高水平保护机制。实施长江全流域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,系统推进长江干支流及重要湖泊保护治理,实施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,继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措施落实。坚持旱涝同防同治,加强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。深入推进长江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,促进共抓大保护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推进跨界污染协同治理,共建绿色低碳高品质生活宜居地。 二、发挥特色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省域篇章 坚持一省域一特色,重点支持5个左右省份开展先行区建设。 (一)推动绿色低碳发展。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,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和管理实践模式。大力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应用,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。优化调整运输结构,加快应用标准化多式联运装备和新能源运载工具、工程机械。强化各类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,加快实施重点领域节能工程; 建成覆盖全面、运转高效、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。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。 (二)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。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,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,智能应用噪声地图,建设宁静小区。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,健全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。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。加快推进母亲河复苏行动,强化生态流量监管。以美丽河湖建设指标体系为指引,持续提升河湖生态环境品质。鼓励先行区沿海城市试点开展全域美丽海湾建设,探索创新美丽海湾建设管理模式。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和重要栖息地保护修复。探索固体废物历史堆存总量与产生强度“双降”发展模式,建设全域“无废城市”。 (三)加强生态保护修复。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。实施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。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,加强生态状况监测评估。 (四)筑牢生态安全底线。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和安全评估制度。提高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覆盖率。实施重金属环境风险精准防控。 (五)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,探索多样化实现路径和创新模式。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,实现“一证式”管理。建设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,建立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。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。 三、统筹城乡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行动 重点支持50个左右城市、100个左右县开展先行区建设,率先形成一批美丽城市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标杆。 (一)高标准建设美丽城市。见缝插绿提高城市绿化面积,建设生态社区;提升垃圾分类水平;加快解决噪声、恶臭、光污染等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;智慧赋能推进城市生态环境精细化治理。 (二)因地制宜建设美丽乡村。选择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县,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、“两山”转化、农业绿色发展、促进宜居宜业为重点,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。运用“千万工程”经验,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。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,聚焦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强化系统治理,加快消除农村黑臭水体,加强乡村河湖管护。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空间,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空间设计,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乡村风貌引导,科学推进乡村绿化美化。 来源: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《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 |